優秀人才入境計劃
(優才)
有意來港工作及定居,而未在港獲聘用的高技術人才或優才,可根據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提出申請,合資格人士可以獲發為期三年的通行證來港發展。
合適人士
2024年11月1日 入境處更新過往申請門檻的計分制度,在新制度下, 會從以下幾方面評核申請人:
- 年齡( 50歲以下)
- 學歷 (合資格大學的碩士或博士)
- 語文能力
- 工作經驗(例如有否在跨國公司或世界2000強企業工作)
- 全年收入(100萬港幣)
- 自家經營公司的業務狀況(例如全年盈利在五百萬港元以上等)
優勢
- 無須事先獲得香港雇主聘任
- 可攜同其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的受養子女一起來港
綜合計分制 - 申請人符合12項範疇評核准則內最少6項便可申請
成就計分制 - 適用於擁有傑出成就的優秀人才 (例如奧運獎牌、諾貝爾獎、國家/國際獎項得主)